关于做好2022年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12-12 阅读:560次
各党支部、各系、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我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师德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博士后)。
二、考核内容及等级
(一)考核依据《新时代我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附件1),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具体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参照《我校师德考核评分表》《我校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附件3、4)。
(二)师德考核等级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凡教师出现《新时代我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所列“负面清单”行为的,该教师师德考核档次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其他人员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年度考核档次为优秀,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计,多于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
三、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具体组织考核工作。
(二)个人总结。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各项考核内容,逐项自我评价(自评内容要避免与往年重复)。在北地师德信息系统,填写个人年度总结,点击提交后,导出word版本,打印纸质版。
(三)综合评议。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对教职工个人总结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组织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和学生测评,并作出综合评议。综合分析师德评议的结果,对照有关规定,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
(四)意见反馈。学院向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反馈考核意见。
(五)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二级党组织会议讨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七)结果认定。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审核各二级党组织上报的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档次,经集体研究,提出师德考核结果。
四、相关要求
各支部书记负责将本专业内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收齐(疫情原因,可先收齐电子版,电子版必须为系统提交后导出),并于12月16日(周五)16: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bing@cugb.edu.cn。纸质版(将会放入个人档案,需本人签字,不能用电子签)收齐后交至探工楼409。
各支部书记按照测评要求组织师生测评。并于12月16日(周五)16:00前将《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发至邮箱bing@cugb.edu.cn。纸质版由支部书记签字后交至探工楼409。
联系人:李 冰 薄振浩
联系方式:010-82321387 010-82321887
附件:
附件1:新时代我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地大京党发〔2022〕21号).pdf
附件2:我校师德考核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党发〔2022〕22号).pdf
附件5:《我校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样表)》.doc
附件6:《我校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汇总表(样表)》(1).doc
太阳成集团tyc4633app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