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18 阅读:629次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我校毕业生(单位定向委培生除外):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北京市为标准线边缘户和返低风险户);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毕业学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选择其中一项即可,不重复发放补贴。过去曾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2021年版)》(附件1)。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账户(卡号需为19位),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类别为低保的、脱贫人口家庭毕业生的、特困人员的,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证明原件(照片电子版)及复印件;
(2)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照片电子版)及复印件;
(3)申请类别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开行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统一开具证明;生源地非国开行需提供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交至学院负责老师;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承诺书原件(附件4);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贴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报送时间要求
各同学请将电子版打包以“学号+姓名”命名和纸质版申请材料依照申请表、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承诺书原件、低保(残疾或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于2021年9月22日12点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联 系 人:曾 勇
联系电话:010-82321308
邮 箱:cugbgczz@163.com
联系地址:探工楼412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2021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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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