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第二批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3-04 阅读:12次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2020年9月—2021年7月)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求职或创业意愿且尚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我校毕业生。
(一)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毕业学年(2020年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请和发放程序
(一)学生申请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其中,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应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类别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特困人员的,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证明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交至学院负责老师;
(2)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交至学院负责老师;
(3)申请类别为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需提供贫困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或乡、镇(街道)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残疾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交至学院负责老师;
(4)申请类别为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开行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统一开具证明;生源地非国开行需提供贷款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交至学院负责老师;
(5)学生申请时,符合多个条件,只需提供一个类别的证明材料即可;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手写银行帐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承诺书原件(附件4);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送时间要求
各同学请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依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承诺书原件、低保(残疾或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的顺序,电子版申请表和汇总表打包以“学号+姓名”命名,并于2021年3月15日前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联 系 人:曾 勇
联系电话:010-82321308
邮 箱:cugbgczz@163.com
联系地址:探工楼412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2021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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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